田某与被害人张某均在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工作,张某系主任,田某系副主任。田某因不满张某的工作方式,产生给张下药之念,以达到在单位见不到张某的目的。2014年3、4月份后,田某多次将混合药物倒入张某饮水用的杯子、保温瓶内,张某饮用该液体后,身体出现发胖、面色潮红、腿变细、肌无力等症状。张某先后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医院治疗,但未见好转,且病情逐步加重。
2015年起,他指使下属采取虚构工程项目的方式,伪造工程合同及验收报告,并令人冒用他人身份先后注册成立了两家“皮包”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建筑类发票,总共套取财政和扶贫发展专项资金518万余元,其中扶贫资金90余万元。在套取资金的同时,他还以乡财政资金困难为由,13次从乡代理办违规挪用村级集体资金和村民互助资金435.2万元,其中最多一次,挪用资金高达80万元。
《“江姐”战友、“红岩老人”孙重去世 享年95岁》“公司规定,每个员工单笔诈骗的金额不超过6000元,因为多了容易被警方盯上,少的话受害人可能就不会报警。”陈警官告介绍,所有的业务员按照骗取的金额提成,两个多月的时间,该公司的涉案金额就有2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