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从事儿童保护的法律人士、研究者、工作者、公益人士,一个共识是:低估了儿童性侵事件发生率,暴露出的案例仅是冰山一角。
《中国高质量国际论文数世界第二 多所高校进入前10》他还说,性侵也是分层级的,他遇到一些案例,比如把女孩裙子撩起来摸下体,“其实这也是性侵,但与长期的猥亵、强奸不同,这类轻微的案例也比较多。如果证据不能固定,就难以认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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