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据了解,这些人拦住路人后,为证明其身份,有的甚至拿出了一本由九华山佛教协会授予的“五戒皈依”证,声称“你想知道啥,我就能给你说出来。”
《最高检废止部分司法解释 具体文件目录在这里》在利益面前,李明信念动摇了。初次尝到“甜头”后,李明和这位推销商不断扩展“交易业务”,由热水器到路灯,“生意”越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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